7月1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多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如皋农村商业银行、泰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和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三家本土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罚款合计196万元。
具体来看: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授信调查不到位、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南通金融监管分局罚款90万元。
陈军(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因授信调查不到位,被南通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6万元。
佘红霞(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因贷款用途管控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南通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8万元。
江苏泰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泰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55万元。
黄言平(时任江苏泰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被泰州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7万元。
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泰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
邬宇惠(时任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被泰州金融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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